让当事人把话说透,把理拎清

  发布时间:2012-11-23 09:50:17


    今年以来,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围绕“和”字做文章,走活庭前、庭中、庭后协调三步棋,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做到依法解决行政非诉执行和“案结事了”的统一,有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工作中,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将协调机制引入案件办理中,不盲目立案、不盲目裁定,充分了解矛盾成因,找准纠纷焦点,尽力做好协调和解工作,尽最大可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减少强制执行案件的产生。首先立案前讲协调,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行政庭负责收案审查非诉执行案件,在立案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把握当事人心理,让当事人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及理由,消除双方的抵触情绪,促成和解。其次执行前讲协调,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受理非诉行政案件后不急于裁定,而是主动上门向申请执行的相关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调查了解情况,分清是非责任,在把握原则的前提下,引进和解机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和对抗情绪,大大提高案件和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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