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0】汤旺县人民法院开展节前集中执行保民生行动

  发布时间:2020-01-22 11:15:17





    年关临近,为更好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汤旺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雷霆2020保民生行动。本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民生、规避执行的案件,汤旺县法院通过约谈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上门送执行款等形式,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所负义务和保障胜诉当事人利益。

    1.拘留拒执被执行人

    陈某军因应赔偿申请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款2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和立案执行后始终没有赔偿。在执行期间,陈某军又以没有收入、没有财产等没有履行能力的理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20年1月20日上午,县法院执行干警对陈某军进行约谈,其还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汤旺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2.赴佳木斯汤原县执行

    王某与于某、沈某欠款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于某、沈某银行存款,当天驱车往返佳木斯市汤原县800余公里,扣划被执行人所欠欠款53000元,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王某。

    3.赴吉林省辽源市、吉林市永吉县执行

    在张某责令退赔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绳某变更了联系电话、被害人王某变更了住址,致使无法联系到上述两名被害人。汤旺县法院执行干警为确保将退赔案款发放到被害人手中,不辞辛苦,三天内往返吉林省辽源市和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通过与当地派出所和社区的沟通并支持下,寻找到了上述两名被害人,并在近日将退赔案款发放。

    在“雷霆2020—汤旺县法院保民生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已经将近20万元的执行案款发放给了申请人,更好地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更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汤旺县人民法院将对涉民生案件继续保持集中执行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提升汤旺县法院的执行工作水平和成效。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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