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汤旺县人民法院乌伊岭人民法庭通过对2019年调解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终于在3月6日将未结清的赔偿款支付成功,满足了八旬老人司法需求,有力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上半年,乌伊岭人民法庭受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系81岁高龄的马某,经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并于当日由被告张某支付一半的赔偿款43,000.00元,剩余赔偿款40,000.00元定于2020年2月10日前支付。
受疫情影响,目前被告张某被隔离在海南省,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剩余赔偿款,被告表示本人不在当地,等疫情结束后,回到当地再行支付,原告表示不同意,原、被告双方无法做到有效的沟通。法庭主审法官沈立群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便民利民,积极为双方寻找执行立案前解决办法。沈立群考虑到原告的年龄、身体状况及被告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电话联系,向原告马某解释被告张某现在的困境,并非拒绝支付,同时希望被告张某理解原告马某的不易,以及这笔赔偿款对81岁高龄的原告的重要性。最终原、被告达成统一意见,提出解决方案,由被告委托一名代理人到乌伊岭人民法庭支付剩余赔偿款40,000.00元,完成剩余赔偿款的给付。
因疫情原告马某不方便出门,3月6日上午,乌伊岭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亲自将该笔赔偿款送至原告马某家中,其儿子马某某作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收这笔赔偿款,最终当事人双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疫情面前,汤旺县人民法院乌伊岭人民法庭,坚持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有序开展审判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坚决打赢打胜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