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支部会议学习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23 16:09: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中级法院党组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2019年5月23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

    党组成员、副院长、总支书记白润博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律知识。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栾鹤臣要求大家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弄懂弄通吃透“四个意见”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严把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与会党员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贯彻上级机关、法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文章出处:政工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