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11月6日上午,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栾鹤臣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审理了于某某诉闫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审判前,栾鹤臣院长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研究案情,精心准备庭审提纲,并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组织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根据双方诉辩情况,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辩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条理清晰,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
汤旺河区法院院长开示范庭,公开直播,促进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形成工作常态,注重庭审规范,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推进阳光司法,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