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立、审、执”兼顾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2-07-10 08:38:07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难执行等难题上下功夫,在抓紧执结积案、旧案的基础上,避免出现新的积案,力争当年收案当年结。采取从立案到审判,直至执行环节实行“一盘棋”做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创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我院要求,立案部门应仔细审查纠纷的可诉性,审判部门应充分考虑裁判的可执行性,并重视运用调解方式结案。执行部门加强与立、审部门沟通,注意弥补裁判文书不足,并对不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对一起两名被告人及多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其中一名被告人因无赔偿能力与被害人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而其他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均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如果判决结案,根据法律规定判处其中这名被告人与其它几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执行问题时,如果这名被告人无履行能力,势必要要求其它几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附带民事被告进行履行,由于这些人已经进行了赔偿,很容易引起不理解,出现抵触情绪,或引起上访。在研究此案时,执行局对这起案件提出了上述问题。院里认为此案应妥善解决,需进一步做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最后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得以调解解决,使一起可能引起难执行的案件化解在审判环节。

通过以上做法,缓解了我院执行工作人员少、案件多的压力。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创建和谐的良好氛围。2012年1—6月,汤旺河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0件,收案标的额21.5472万元,执结率100%,执结标的19.01万元,实际到位率88%,执行和解9件,执行和解率90%。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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