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争道抢行,不遵守交通信号,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等种种违章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常有发生,一些司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如果被监控拍到交完罚款就不在意了,只有在酿成大祸后才追悔莫及,给那些失去亲人的父母子女带来了无尽的伤痛。
2018年2月1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白某某交通肇事案,邀请了本区交警、驾驶员、社区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来法院参加旁听,并将庭审情况通过互联网和地方电视台进行直播播放。
案件发生在2017年1月12日,被告人白某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沿着伊嘉公路方向向乌伊岭方向行驶与对向邢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造成邢某某当场死亡。伊春市公安交警支队汤旺河大队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将被告人白某某抓获。道路交通事故书认定被告人白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邢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白某某如实的供述了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印发的《“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精神,通过本次公开开庭审理交通肇事案,邀请交警、驾驶员、社区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参加旁听,让群众在庭审中接受法律教育,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给驾驶员们一个警醒,认识到违章驾驶的危害性,在行车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违章驾驶带来的危险将是不可估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