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单一的矛盾化解机制已无法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立足于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执行工作等措施,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各方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小组,由院长荣涛担任组长,副院长刘德慧、副院长姜永辉担任副组长,各庭室庭长负责分担自己份内的工作,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法律宣传到社区。定期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校园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通过现场解答、法治讲座,现场法庭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巡回审判到林场。坚持现场立案、就地开庭的方式,到林场所进行巡回开庭,为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解决了多次往返法院的诉累。
四、执行工作到实处。针对执行难,少数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结的现象,建立全方位的执行信息联络员,并充分发动社会有生力量,建立社区、企业执行网络,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高消费情况进行监督,全方位寻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千方百计提高执结率。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通过上述方式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源头,社会效果良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