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向黄志丽学习专题报告会(全国法院视频会议),就是通过那见方的电子屏幕我第一次了解了这位人民法官,而在此之前我对她的故事甚至是她的名字都一无所知。
黄志丽,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并当选第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2014年6月19日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这是百度百科对这位巾帼法官的描述,平铺直叙,言简意赅。但如果仅仅是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向我介绍一个人的话,那么我很了当的说这个人的印象在我脑海中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很庆幸这场报告团的组成人员是黄法官的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通过外围的人去讲述自己心中的黄志丽,由外及里,浅入深出,向全国法官干警诠释了一个真实的但却不千篇一律的时代楷模。
不经冬寒,不知春暖。黄志丽能有今天傲人的成就自然是和她这些年所承办的案件是密不可分的。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黄志丽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此刻黄志丽用自己铿锵的言行赋予这些数字以灵性,让人叹为观止。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柔肩担正义,真情解民忧,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黄志丽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踏实苦干,更教会了我们如何将冰冷的“法”与温暖的“情”相结合。黄志丽始终认为,“只要真真切切地把群众装在心里,勤勤恳恳地为群众解难事,自然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她十几年来如一日,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群众是最亲的人,法官的根在群众”。她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心中装着人民。她在审判工作中坚持用真心、真情、真爱赢得群众信赖,以爱民、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的结果。从她的身上我们感悟到的是她公正司法的满腔热忱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报告会上当事人大姐发自肺腑的哭泣,感动了很多人,人们在感叹她婚姻之不幸的同时更为黄志丽的所言、所思、所做而深深动容。
向黄志丽学习,学习她刻苦钻研、扎实肯干的敬业态度;学习她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学习她心系群众、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的博大情怀。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典型为榜样,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