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3-18 15:01:28


    王某某与李某某于2015年3月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经协商其独生女(未成年)归李某某抚养。后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4月末再婚,被告李某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尚未组建新的家庭。原告王某某于2015年7月22日依法向我院提起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开庭审理。

    经法院调解,王某某于2015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对被告李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情简单,无外乎是父母争抢子女的抚养权,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健康成长。但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发人深省。父母双方的本意都是为了孩子好,但一场争斗下来受伤最大的却也是孩子。常言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子女是爱情的结晶,当爱情走向死亡时,我们万不可用“结晶”去给“爱情”陪葬。在主审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孩子的母亲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彰显了母爱的伟大之处。结案后,孩子望着母亲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希望当代的年轻人面对婚姻当慎重,面对离婚更当慎重,如果不能给子女一个完整的家,那么请加倍的爱他们。孩子无论在谁身边长大,只要就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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