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弱化审委会职权,强化主审法官地位

  发布时间:2016-01-20 08:59:36


    自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汤旺河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改革,明确案件主审人和合议庭的职责和权限,还权于合议庭、还权于案件主审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采取弱化审判委员会职权,加强庭前会议工作制度,由庭室审判骨干成立案情分析小组,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讨论等举措,增强了主审人和合议庭的责任心,保证了案件的质量,真正的回应了司法改革的号召。2015年度,民商事案件判决14件,上诉6件,仅有1件案件因证据发生变化被发回重审,其余5件均被二审维持原判。还权于合议庭、还权于案件主审人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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