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4年7月,粟某某在伊春信息网上发布了代办驾驶证的信息,不久后,急需办理驾驶证的孙某某在网上看到这条信息后竟信以为真,就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告知对方,并将7500元钱汇到了粟某某的银行账户上,之后孙某某多次打电话催办驾驶证事宜,粟某某均找借口搪塞、推辞,一直到2015年4月份,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孙某某方知自己受骗,才选择到公安机关报警。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办法,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粟某某到案后将赃款全部返还给了被害人。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后果、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因素,汤旺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通过非正常途径取得驾照是违法行为,驾照也要被吊销,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购买“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