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汤旺河法院组织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活动。宣誓活动由副院长刘德慧同志领誓,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
宣誓活动开始时,面向五星红旗,首先奏响了庄严的国歌,在齐声歌唱后,宣誓的人民陪审员纷纷立正站姿,举起右拳,大声的宣读了自己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通过举办这次人民陪审员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履行陪审职责,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