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正式施行立案登记制一个月以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共接收并登记各类诉讼案件24件,其中当场立案22件,来院咨询14人,受理各类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53%,立案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其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汤旺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立案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法院一律予以当场登记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也会先行立案,让群众实行无障碍诉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以前出现对当事人补正材料反复告知、当事人在外地,多次往返的问题,现采取一次性告书面告知形式,向当事人出具补正材料清单,清楚列明所要补正的材料,既提高了立案成功率,又方便了群众,加快案件转庭。
三、热情接受咨询,方便群众。在实行立案登记制这段时间,当事人的咨询数较以前有所增加,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面对当事人的咨询,用简洁的描述让他们对起诉程序、诉讼准备材料有清晰的了解。同时,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了民商事行政等案件起诉状格式模板,方便当事人参照,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
四、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干警主动学习积极学习新民诉法、新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规定,以适应立案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新变化。
五、立案审查依法依规。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并非所有的案件法院都要受理,对立案过程中发现的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立案人员向当事人作认真的解释,释明不立案的理由。
六、认真统计,及时上报。诉讼服务中心每天将立案和咨询的数量都认真统计并登记在册,做好记录,及时进行日报、周报、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