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二十年,感情不如“废纸”钱

  发布时间:2015-04-28 14:21:27


    2015年3月23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婚姻关系。

    据了解,张某与李某于1992年10月8日登记结婚,并婚生一名女孩现已23周岁,夫妻二人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闹得不可开胶,最严重的一次被告李某甚至持刀将原告张某砍伤!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原、被告双方已经闹到这种程度,原告张某伤心欲绝,一气之下将被告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被告李某同意离婚,但是要求张某必须给付10万元赔偿费,否则坚决不离婚。

    经我院审判员耐心的调解、劝说,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开法院。

    笔者感言:夫妻二人从相知相识、到相恋相爱本是一种缘分,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互相理解,互相沟通,家庭琐事难免会“舌头碰牙”。不要因为一些不值得的琐事而影响感情,酿成悲剧!

文章出处: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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