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亮剑”规避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2-03-02 09:00:28


      为认真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进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反规避执行”活动,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周密部署,科学谋划,向规避执行“亮剑”。

      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荣涛为组长,副院长刘德慧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察工作,下设执行局,做好工作部署。该院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案责任制,对重点案件、疑难案件要亲自包案,组织研究执行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我院对查实的一般规避行为,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对有执行能力而赖账不还、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在新闻媒体上集中公开曝光。充分利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于追索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和追索赡养、抚育和教育费用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重点关注,限期结案。该院在原有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跨越,努力达到新收案件执结率达到95%以上,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执结标的到位率达到40%以上

      我院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该院积极向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投稿,并利用该院在区电视台开通的《执行前沿》栏目,随时向辖区群众宣传执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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