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接到王某送来的一面绣有 “廉洁高效、执法公正”的锦旗,以此感谢法院执行局在短时间内为其执行回二万六千元诈骗的财物。从立案到执行完毕,“才不到一周时间就收到执行款,和做梦一样”,这位当事人感慨万分。
此案是一起诈骗案件,罪犯韩某伙同他人诈骗王某住宅一户,经作价26590元,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痛苦。韩某因多次诈骗犯罪,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并判决返还犯罪所得。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工作,查封了韩某的存款,在韩拒不履行返还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强行划拨其存款。仅用五天时间将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