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10 14:59:07



院长荣涛在会上讲话


马书记代表区委在会上讲话


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3月6日上午,汤旺河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汤旺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荣涛作动员讲话,汤旺河区委第二督导组组长马桂莲出席动员大会并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要求。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德慧主持,汤旺河区法院全院警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院长荣涛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一要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二要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三要着眼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四要着眼于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二是联系法院实际,突出司法特点,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牢群众观念。二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表现,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四要深化从严管理,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要坚持领导带头,明确责任职责。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工作。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相互促进。

    马桂莲组长在讲话中,对汤旺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并对我院如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尤其是如何做好各环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汤旺河法院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学习深化认识,结合实际认真整改,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落实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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