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9 10:24:48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院党支部进行调整设置并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候选人条件

    1、党支部书记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2周岁以下,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党支部委员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布不能作为上述候选人: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2、违反信访条例,带头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3、受党纪、政绩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4、曾有过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的;

    7、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9月3日开始至9月26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9月3日-9月10日)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9月11日-9月22日)

    1、个人自荐。向党员群众公布党支部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方式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前,将自荐表上交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员参加党支部成员竞选的依据。

    2、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并通报自荐人的基本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我院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4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4名。

    3、组织考察。党委考察组对我院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党委考察后的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党内直选。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上级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将选举结果报区党委审批,对本次换届选举和公推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党委和区组织部。

责任编辑: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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