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之下,情感之间——观《家事法庭》有感

  发布时间:2026-04-10 16:55:42





作为一名身处一线的民事法官,每日在法条与家长里短之间穿梭,早已习惯了用证据构建事实,用规则丈量是非。然而,观看《家事法庭》中“继母继子案”时,我手中的法槌似乎变得格外沉重。赡养与继承纠纷是民事法官最经常审理的案件类型之一,赡养和继承案件往往最能折射人性幽微与家庭伦理困境,让我对“司法为民”这四个字有了更为痛切的感悟。






剧中的柳阿姨,三十年如一日地操持家务、抚育继子,却在丈夫离世后,面临继子“卸磨杀驴”的冷酷对待。最令我心颤的一幕,莫过于继子竟以扣留亡父骨灰为筹码,逼迫继母放弃财产诉求。在法庭上,我们常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面对柳阿姨这样一位在情感与法律边缘挣扎的老人,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权利的沉睡,更是人性的寒冬。这一刻,法官的角色不再仅仅是居中裁判的“仲裁者”,更应当是破碎亲情的“缝合者”与公序良俗的“守护者”。


通过观剧也让我对自己审理的继承案件有了更多的想法和理解。亲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或赡养父母的情况下,都暴露人性的贪婪和丑恶,更何况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家该是有温暖的地方,可往往人性的贪婪让他们抛弃爱和温暖,只追逐利益和金钱,在我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案件中,为了得到老人留有的房屋,双方罔顾亲情,用尽浑身解数抢夺份额,不顾亲人重病,欺骗签署放弃继承声明,老人活着的时候不照顾不供养,宁可将老人扔进养老院自生自灭。亲生父母都如此,更何况继子女对继父母。从法理层面剖析,《民法典》明确规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剧中柳阿姨三十年的付出,早已在法律上构筑了不可磨灭的“拟制血亲”关系。




然而,法律条文是冰冷的,现实博弈却是滚烫的。柳阿姨虽然拿回了丈夫的骨灰,在经济上的确什么都没得到,继子们继承了所有财产。正如剧中沈法官的感悟“法律是盾牌,能称量财富、划分权属,却量不出牵挂、判不了亏欠。法槌落下可定纷争,却敲不醒被利益蒙蔽的良知。”柳阿姨因第一次的两句“妈妈”,兢兢业业照顾两个继子三十年,珍藏着他们掉落的乳牙,以真心视他们如亲子,可他们眼中只有金银,将这份真心弃如敝履。



但作为法官,我更在思考判决背后的深层逻辑。家事审判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在剧中柳阿姨“赢了官司输了人生”的结局令人唏嘘。这提醒我们,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不仅要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探索更具温情的解纷机制,法官手中的法槌,敲响的不仅是是非曲直,更是人间冷暖。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沉重地包含别人的人生。剧中,让我们看到法律在维护底线正义时的雷霆手段,同样也看到了其在修复亲情裂痕时的力不从心。法槌断得了法律关系,分得开不公平的事实,却挡不住人性的丑恶。这激励着我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既要做法律的“守门人”,坚持证据裁判,严惩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要做温情的“传递者”,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




文章作者:民庭 朱玲爽

编辑:王胜男

一审:王胜男

二审:徐树婷

三审:胡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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