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全覆盖 促进乡村和谐 | 汤旺县法院乌伊岭法庭诉源治理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28 09:22:32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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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和王某均为汤旺县乌伊岭镇永青村村民。2023年底,温某将自家养的马散放至王某秋收后的耕地中,马在自行觅食中被王某放置的套索套住。温某发现时马已经窒息死亡,后温某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经过协商王某同意给付温某赔偿金18500元,并将马拉至家中进行处理。温某多次向王某追讨赔偿金,王某一直为给付。温某拨打了永青村“一村一法官”公示牌上面法官的电话,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乌伊岭法庭负责人王野在收到温某的诉求后及时联系了诉源治理联动单位永青村村委会,从村委会反馈的意见中得知,在农耕时节为防止笆藁倩登嗝纾钡卮迕窕嵩诟刂鼙甙卜盘姿鳎谇锸展蠼姿鞑鸪且蛭跄车氖韬鲆帕袅瞬糠痔姿鳎贾挛履车穆碜孕忻偈呈北惶姿馈�

2024年5月28日,王野在乌伊岭法庭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调解工作。温某表示因为王某的过失导致其马死亡,应当按照当时协商的赔偿金额对其进行赔偿;王某表示温某疏于对马的管理才是导致马死亡的主要原因,并且自己对马的价格并不了解,协商赔偿金额过高,自己不能接受。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王野在细致听取双方意见后,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在整个事件中,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并且双方一直在一个村中生活,交往较为密切,不能因为此事破坏村民间的团结。王野告知温某要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并非秋收后就可以放任动物自行觅食;告知王某要合法使用套索,尽量使用对野生动物无害的农作物保护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王野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就赔偿金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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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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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件处理中,乌伊岭法庭多次与诉源治理联动单位进行沟通,旨在了解村民的日常习俗与关系,站在村民立场调解村民纠纷,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双方形成合力也助推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乌伊岭法庭将持续推动“一村一法官”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创新法律宣传方式,不断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和道德规范,为推动形成依法治村、文明乡村作出贡献。



文章作者:乌伊岭法庭 杨会斌

编辑:王胜男

一审:王胜男

二审:胡孝君

三审:白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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