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5-28 09:30:00



审执联动


近日,汤旺县法院运用“审执联动”工作机制,秉持“纠纷一次性解决”理念,民事审判庭法官与执行局法官协同办理两起涉及同一当事人的审判执行关联案件,成功化解因买卖合同引发的两起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董某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霍某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后董某某发现房产无法过户登记,要求与霍某某、张某某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经多次协商未果,董某某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判决霍某某、张某某返还购房款及经济损失共计69500.00元,因霍某某、张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董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依法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与此同时,霍某某与张某某又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对董某某的诉讼,鉴于二人互负债务,执行法官和民庭法官进行多次沟通,一致认为两案存在协同化解的可能性,如果就案办案,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采取“审执”一体化模式携手办理这两起案件,拟定了“调解为主,执行为辅”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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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通力合作,详细了解当事人具体诉求,通过明理释法、分析利弊、耐心劝导,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某返还霍某某、张某某财产价值2200.00元,该赔偿款用于折抵执行一案的部分案涉费用,同时双方就未履行的其余部分达成了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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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两起案件的办理中,法官将案件审理、执行融为一体,做到审判案件调解,执行案件和解,合力下好审执“一盘棋”。下一步,汤旺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坚持能动履职,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文章作者:执行局 张胜

编辑:王胜男

一审:王胜男

二审:胡孝君

三审:白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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