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乌伊岭法庭:依托辖区实际,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发布时间:2023-12-27 16:20:00



今年以来,汤旺县人民法院乌伊岭法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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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不断助力完善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的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与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环卫、住建、劳动等多家职能部门达成联动共识。乌伊岭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对属于“高发频发”的地域性、类型化矛盾纠纷,深入分析争议成因,积极向有关部门开展会商,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与政府各职能单位协作化解了多起买卖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相邻纠纷,其中一起黑木耳菌种购销合同的纠纷,因社区提供纠纷线索,乌伊岭法庭提前介入,为当事人及时挽回80余万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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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多元解纷推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坚持专业调解与多元化解相结合,聘请离退休老法官,建立“老法官工作室”,老法官积极参与到多元解纷工作中,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化解矛盾,让简易纠纷就地化解、就地确认,形成纠纷零距离快处理“程序链”。积极引进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参与调解,选聘具备行业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调解员,逐渐形成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形式参与的多方联动解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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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引入地方支柱企业共建调解机制。结合乌伊岭镇林业转型发展实际,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下设11所林场分公司,干部职工在全镇总人口占比较高。乌伊岭人民法庭聘请13名林场分公司干部职工作为调解员,充分发挥当地干部“人地两熟”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此外,乌伊岭法庭以乌伊岭林业局永盛林场分公司为中心点建立“诉前调解室”和“共享法庭”试点,通过视频远程法律咨询、调解、开庭,服务周边5个林场、村屯群众,区域性“无讼林场(村屯)”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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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乌伊岭法庭

编辑:王胜男

一审:王胜男

二审:胡孝君

三审:白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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