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做实诉源治理“最优解”,绘出四化四解四到位“同心圆”(二) 作者:立案庭 王岩 发布时间:2023-12-25 16:55:00
汤旺县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推动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本地调解力量较弱的问题,促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围绕诉源、案源、执源和访源全方位治理。
1.在家门口化解。全面进驻综治中心,加强对接联动,建立本辖区网格法官+社区干部+网格员“常态化联系,月联合排查,季深入走访”工作制度,共同分析研判辖区矛盾纠纷,形成调解合力;村、社区、网格法官信息公开,搭建“一社区一群”的沟通网络,配备“一网一人”网格法官,进行“一问一答”法官说法,推进点对点的解纷服务,构建诉讼服务全覆盖的汤旺格局;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促进调解资源的进一步集中,各机关之间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初期,将纠纷化解在萌芽,汤旺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将调解触角向前延伸,进一步扩大调解覆盖面,积极开展各项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办理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效力保障,除此之外,在“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下,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判分析探讨化解纠纷的最优解。
2.到家门口化解。推动老法官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室、法律咨询室和心理疏导室“四室”建设全覆盖。推进“四室”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在保障纠纷矛盾高效化解的同时,也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情理和法理同时发力,才能真正的凸显诉源治理制度优势。建立调解前置程序。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推动更多的调解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汤旺县法院在当事人立案之前了解案件事实,寻求诉前调解突破口,使用诉前调解模式为诉讼减负,实现“便”、“准”、“精”、“快”,提档升级建设“枫桥法院”。
3.进家门口化解。全面规范立案工作,汤旺县人民法院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立案庭的前端和关口作用,既强化立案阶段的防控,又强化释明力度,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促进纠纷的实质化解,积极构建贯通诉讼全流程的防止“程序空转”的治理闭环,努力在强化诉源治理、优化办案质效上下功夫,真正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双提升;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汤旺县人民法院按照应保尽保、规范高效的原则,受理案件后,依据当事人的保全申请进行全流程财产保全工作,并且加大在立案阶段财产保全的指引力度,健全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推动全流程调解,除了诉前调解,汤旺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诉中调解,鼓励法官在案件的全流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灵活定纷止争。
4.出家门口化解。全面落实“有信必复”,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汤旺县人民法院持续推动“有信必复”落地见效,压实领导干部“三访一包”责任,抓实初访初信,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文章作者:立案庭 王岩
编辑:王胜男
一审:王胜男
二审:胡孝君
三审:白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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