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3.限汤旺县行政区划户籍,需提供汤旺县行政区划户籍证明;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条件及其他条件: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及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登录“汤旺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yctwh.hljcourt.gov.cn/)”或者本条链接下,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填写,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twxrmfy@126.com)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户口本照片;毕业证书照片;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资格审核:汤旺县人民法院于报名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及安排
1.考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汤旺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加试聘用制书记员加试打字技能测试。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4.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加试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五分钟,报考者须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含80字)。作为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不达标的,取消面试资格。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汤旺县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1.汤旺县人民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汤旺县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合同签订。根据考察结果,与聘用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的递补
对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汤旺县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汤旺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相关事宜
1. 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汤旺县人民法院联系。
联系电话:0458-8852572
2.报考者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