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执行法官上门为当事人送款,高效执行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3-10 15:26:17





“谢谢你们了,亏得有你们的帮助,就等着这钱看病呢”拿到执行案款的耿某激动地说。

2022年7月,李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将耿某撞伤,耿某将李某诉至汤旺县人民法院,经调解,李某赔偿耿某各项损失费70825.14元。案件调解后,因剩余50825.14元李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局局长贾东通过阅卷了解到申请人执行人耿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均是年事已高的老太太,案件妥善快速执行尤为必要。执行局局长立即与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说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下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的不易。在经过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用自己的工资进行偿还,并立即向法院上交了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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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因交通事故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人能够及时拿到执行款,执行局干警立即将执行款给申请人耿某送到家中,耿某收到执行款非常满意,至此该案得以完美的解决。

如果说执行是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那汤旺县人民法院就用实际行动走好司法为民的每一步,争取将最后一公里走到当事人家中,将司法为民落在百姓心中、百姓口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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