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邻里纠纷无小事 枫桥经验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03-01 15:50:08






近日,汤旺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楼层漏水导致邻里纠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是一楼的商服,诉称二楼的徐某暖气管道漏水,致使自家房屋棚顶及侧山遭受损失,请求被告给付财产损害赔偿。



法官主持调解时,原被告双方对漏水原因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调解承办法官为查明案件事实,切实解决群众纠纷,找到被告提供的维修人员,调查了解当时维修的实际情况,又组织原被告双方多次调解,但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态度强硬,拒绝调解,甚至多次恶语相向。在调解工作中法官采用模糊处理法,淡化案件起因,从和谐邻里20年关系的角度再次耐心细致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解决纠纷,换位思考,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心结,二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500元。

汤旺县法院始终将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民事案件化解工作中,大力倡导柔性司法,在法治思维中解决纠纷矛盾的同时,积极化解源头矛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原则又有温度。





文章作者:民庭崔丽萍

编辑:王胜男

一审:胡孝君

二审:孟祥利

三审:白润博



责任编辑: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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