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法院第22次公众开放日:邀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森林公安干警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发布时间:2022-02-24 16:27:17





    2月24日上午,汤旺县人民法院邀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伊春森林公安局乌伊岭分局干警4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公职人员交通肇事案,接受法治教育,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8日5时47分许,被告人王某某准备去汤旺县体育馆打篮球,便驾驶自家小型轿车,沿汤旺县汤旺河镇国防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四街交叉口处时,遇行人横过马路未避让,超速行驶,处置不当,与沿南四街由东向西横过国防路的行人姜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姜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某某已给付被害人家属赔偿金并获得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各个环节高效有序、旁听人员专注聆听。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旁听非常有意义,通过旁听公职人员犯罪的案件审理,深刻受到警示教育,在今后工作中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守交通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不断推动平安汤旺法治汤旺建设。

    旁听庭审后,在讲解员的带领下,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森林公安干警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党建活动室等地,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各项工作的了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增进单位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

    在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向大家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前调解等司法便民服务举措。在执行指挥中心、党建活动室等地了解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通过参观法院,大家了解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增强了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共同促进政法工作长足发展。

    在今后工作中,汤旺县法院将继续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教,让党员干部从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编辑:王胜男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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