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汤旺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汤旺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6月11日巡察反馈会议后,院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院党组对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整改领导小组。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汤旺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汤旺县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台账》,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把整改工作与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履行职责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问题的整改。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纳入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重点、学习方式方法及学习要求等各方面作出详细要求。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2)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说不完整问题的整改。组织中层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进行再次学习,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纳入教育整顿工作的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干警进行自学,并开展了集中考试,让干警充分掌握学习内容,加深理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扎实做好自我检视,坚持开门纳谏,多种方式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充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找问题实;二是对查找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定期检查完成情况;三是把认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手段,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4)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黑龙江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台帐》,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
2.推进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程序;二是党组书记严把流程关,严格按照制定的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会议,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会议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究、总结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在方案中体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1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警走访本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涉企业执行案件慎重执行,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3.履行主责主业有短板
(8)关于立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立案庭干警认真学习立案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9)关于执行办结不及时,存在消极执行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变“被动等”为“主动查”,及时办结执行案件。
(10)关于执行到位率为低,全市排名末位问题的整改。积极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完善用人机制,配齐配强执行队伍。开展“雷霆2021”专项执行行动,加大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
(11)关于未将部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采取强压高压的执行态势,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惩老赖,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到8月末,共限制高消费10人次。
(12)关于部分卷宗页码有误,送达回证无签发人、送达人签字,无送达日期、无印章,评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卷宗评查工作,对2017年以来的归档卷宗进行检查,对出现错误卷宗通知责任庭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卷宗装订归档培训,增强干警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审管办在案件归档前对卷宗质量进行评查,保证卷宗质量。
4.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不明显
(13)关于合议庭评议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汤旺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并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使审判人员明确合议庭的职责和规则,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素质,促使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案件合议时发挥好应有作用。
(14)关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未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确定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团队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团队;二是按照最高法指导意见制定了《汤旺县人民法院专业化法官会议工作办法》,确定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责和规则和案件讨论范围,将独任庭、合议庭意见与主管副院长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纳入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范围;三是按照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加大对新型案件的研究,提升案件质量。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正之风禁而未绝
1.司法为民服务有短板
(15)关于立案庭未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缺少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问题的整改。一是为老弱病残孕、涉农民工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确保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工作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民诉讼服务;三是加强干警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制定了《汤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范》,要求立案干警对当事人热情文明接待,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说服解释。
(16)关于“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组织院领导与立案、审判部门签订了“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书,切实将打官司不求人承诺落实到位。
(17)关于民庭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问题的整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警开展法律“五进”,到社区、林场、街道、学校、企业进行普法,截止到8月末,我院干警到社区、林场、学校、企业普法10次。
(18)关于立案大厅服务功能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为立案庭配备了急救箱、饮水机、手机充电器、雨伞等必备便民设施;二是安排专人进行导诉,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对立案流程和便民设施存在的漏洞及时改正完善。
2.落实“三个规定”不深入
(19)关于未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办案人员没有进行逐案填写“零报告”,党组未按季度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完善《汤旺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将“三个规定”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加强“三个规定”平台填报管理,督促干警按时填报“三个规定”;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按季度向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3.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
(20)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车辆维修、燃油购买使用、差旅管理等内控制度,并将相关制度向全院干警通报,严格依照相关制度执行;二是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严把对费用核销的审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为全院干警办理公务卡,要求干警外出公务一律使用公务卡核销差旅等费用。
(21)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对于开具的发票无单价数量问题,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相关费用报销一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核销。
(22)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2017年执行费账套没有凭证号和编号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我院现已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二是加强财务部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上级法院财务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4.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23)关于贯彻落实省法院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只召开会议简单传达了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进行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重点,坚持贯彻执行;二是提高会议质量,增强目的性和效果,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三是制定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将干警的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不定期对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4)关于部分文件无批示和处理意见,以阅文签名代替落实工作的问题的整改。规范公文流转程序,由专人负责,并要求文件负责办理人员签批处理意见。
(25)关于作风整顿走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对讲话稿、及工作汇报抄袭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严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在领导干部和干警中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干警遵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
(26)关于调查研究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确定研究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发挥调研工作解决问题的作用。今年制定了三个调研工作计划并已经完成。一是法庭工作调研。院领导通过到法庭走访、听取法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形式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二是关于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的调研。我院统计了2016到2021年6月的民商事案件,总结虚假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并制定了下步工作打算;三是关于审务督察工作的调研,充分研究本院审务督察工作的短板,并制定措施提升审务督察工作质量。
(三)党建工作统筹推进不够有力,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党组织建设薄弱
(2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我院在评选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最美政法干警时,均在党组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推选;二是制定了《汤旺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情况均按要求在党组会议上讨论。
(28)关于部分党组成员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一是是切实增强院党组成员对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由党组书记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督促其他党组成员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9)关于党员活动室缺少必备活动用品,影响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为党员活动室配备桌椅、党旗、书刊等必备活动用品,确保党支部活动正常开展。
(30)关于换届选举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和各支部的支委会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各支部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增强支部组织能力;二是对不符合选举程序的支部,按照组织程序,重新进行选举。
2.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
(31)关于党建责任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把党建工作纳入了院党组会重要议题,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将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齐抓共管、“一岗双责”的运行机制。
(32)关于未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计划问题的整改。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3)关于党组会议多次研究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提升思想认识,工作中坚持“抓党务、强业务”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带动业务工作开展的作用。
(34)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提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的思想认识,把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全县党员集中线上培训活动,全院34名党员均参与了此次培训活动,按时上报了学习情况,培训过后参加了考试,强化了理论学习成果。
3.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35)关于主体责任未落靠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
(36)关于未对晋升法官和确定法官等级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廉政提请谈话制度,对符合晋升法官和确定法官等级的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7)关于员额法官未建立廉政档案问题的整改。纪检部门为员额法官逐一建立廉政档案,通过对员额法官立功受奖、投诉违纪、廉政约谈情况的动态追踪和实时记录,全面监督员额法官权利行使情况,为员额法官奖惩、任免、晋级提供重要依据。
(38)关于执行廉政制度有缺项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执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将监督卡装卷保存;二是对廉政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法院监察部门,如实记入廉政档案。
(39)关于个别干部借公出之机旅游,公款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并领取补助问题的整改。干警在教育整顿期间主动交代了虚报冒领问题,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虚报冒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对虚报冒领的干警了处分,将其虚报冒领钱款上缴县纪委专户。
(40)关于干警未履行销假手续,未按规定履行三级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了《汤旺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并全院干警大会对考勤制度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要求干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对日常考勤进行监管,定期通报干警考勤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全面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创新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抓好主责主业,服务地方发展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地方发展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积极送法进企业,护航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抓好审判监督工作,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始终紧盯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压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管严带好干部队伍。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引导干警建立“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案;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消除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审判权、执行权和各项司法权力的运行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司法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巡察整改工。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88852572;电子邮箱twxrmfy@126.com。
中共汤旺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8日